2023年以来,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持续依法纠正,查处了一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一、连州市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10月25日,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连州市某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为查清事实,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对当事人涉嫌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4月12日、2022年12月5日经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更新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在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没有由服务人员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或提醒,其行为于2023年10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2023年11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连州市某酒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10月25日,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连州市某酒家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为查清事实,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对当事人涉嫌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16日经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在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没有由服务人员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或提醒,其行为于2023年10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2023年11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连州市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10月25日,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连州市某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为查清事实,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对当事人涉嫌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6日经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在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没有由服务人员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或提醒,其行为于2023年10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2023年11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国家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人人有责。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根据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该法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但目前仍有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更有甚者,为一己私利,在接待消费者就餐时诱导或误导顾客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有违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